城市维护建设税,也称为城建税,是一种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和增值税税额为计算基础的税收。这种税是根据法定比例征收的,具体比例是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当实际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变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