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于这类资金及其相关支出需进行单独的会计处理。当企业收到稳岗补贴时,若该补贴旨在补偿未来期间的费用或损失,则应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补贴用于弥补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则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在获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