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但不包括销项税额。这些价外费用是销售额的一部分,需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