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根据协议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第三方公司支付的费用,应归类为劳务费支出。这类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以及合法凭证作为证明。

(2)当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直接向员工个人支付费用时,这些费用应被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