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缴制框架下,股权转让操作无需触发会计账务流程,仅当实际缴纳出资时才涉及财务处理。针对股权转让的会计记录,需依据具体情况细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基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正式签署,会计分录如下: - 借记“实收资本—原股东”账户; - 贷记“实收资本—新股东”账户。
其次,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流转的过程,具体步骤包括: 1. 新加入股东进行款项支付时,会计分录设置为: -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 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 随后,将该笔款项支付给原股东,此时会计分录调整为: - 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 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