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到现金但未开具发票时,应将其视为未开票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首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

如果季度内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不超过30万元,那么可以直接将不开票的收入与开票的收入合并填写在申报表的第十行。

反之,若季度不含税的销售收入超过了30万元,则需要分别按照税率要求,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中详细列出不开票和已开票的收入情况。

其次,针对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未开具发票的部分应当单独记录于附表一中的未开票收入栏目下;而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则需按照常规流程,在相应的开票收入栏位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