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缴纳是强制性的,无论企业是否已经成立了工会,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工会筹备金。

当一个公司的员工数量达到或超过25人时,必须成立工会基层组织。如果员工数量不足25人,可以选择单独成立工会或者与其他附近的公司联合成立工会,并接受所在地工会的指导。

对于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需要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如果这些单位在开业或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未能依法建立工会,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对于逾期不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将根据欠缴金额扣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