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纳税人购置金税盘时,相应的会计分录应记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在月底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购买金税盘直接抵减了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这部分抵减的税额视为已经缴纳的税额。因此,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增税金—未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小规模纳税人),

贷: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