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该怎么记账?

在处理财务费用时,通常会记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和第二十四项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在3年内可以免征增值税。
因此,如果担保机构符合免税政策并按免税执行,那么担保公司是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然而,如果企业支付的担保费由对方收取,并且对方不免税且能够按规定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其进项税额是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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