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了,还需要交所得税吗?
在考虑税务计提时,仅分析单月数据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全年的累计盈亏状况:如果累计亏损则无需缴纳所得税;若累计盈利,则需按规定缴税。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税率为25%。然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其适用的税率是15%。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税收优惠。具体来说,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那么这部分收入只需按25%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那些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企业,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以20%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这里所指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以及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员工数量包括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及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上述提到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当基于全年四个季度的平均数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 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在年度中开业或结束经营的企业,则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判定相关指标。
鉴于当前疫情影响,政府允许延迟缴纳税款。因此,企业可以先进行计提处理,一旦未来情况发生变化,可以通过冲销原有计提并重新计提的方式调整,最终在次年1月份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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