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起始时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费用发生的次月起进行分期摊销。具体而言,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中提到的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应从发生月份的下一个月开始,按不低于三年的期限进行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