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离职但未支付在职期间工资的员工,其所属企业应正常进行个税申报。会计分录如下:
1. 借:管理费用—工资等 2.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支付工资时:
1.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贷:银行存款 3.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1.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