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的金额能直接算作成本吗?
在处理成本核算时,是否将合同金额计入成本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涉及的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无法抵扣增值税,因此在开具与合同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确认成本。
其次,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当对方为单位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从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部分后,再将剩余金额计入成本;而如果收到的是普通发票,那么无论发票上的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一致,都应当以合同上约定的金额作为成本入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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