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以下利息支出可以予以扣除:
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