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应将其计入“工程物资”会计科目。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当建筑公司购入材料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在领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建设时,相应的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一旦建筑公司的工程项目完工,并且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对于建筑公司租赁挖掘机支付的费用,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借:工程施工—机械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