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无法支付的款项时,必须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将其归类为“营业外收入”。
首先,在会计分录中,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贷记“营业外收入”。这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即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被视为“利得”。
根据准则,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而营业外收入特指那些与企业日常活动无直接关联的各项收益。它涵盖了多种情况,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以及确实无法支付且经过批准程序后转为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