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时,无需进行单独分录处理。只需将超出的部分保留在账上即可。通常在每月末,会将该月应缴纳而未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月末时,将本月多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对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也无需进行单独分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