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月末成本怎么核算?
企业库存商品的成本核算是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成本的确认主要依据企业购进产品的价格或生产成本以及所采用的成本结转方法。例如,某企业本月购进一种商品两次,每次数量均为10个,第一次购进价格为每个10元,第二次为每个9元。如果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FIFO)进行成本结转,那么在销售了15个商品后,月末结余的库存商品成本如何计算呢?
首先,根据先进先出法的原则,先购入的商品先售出。因此,销售的15个商品中,前10个以每个10元的价格售出,后5个以每个9元的价格售出。
具体计算如下:
1. 销售的前10个商品成本:10个 × 10元/个 = 100元
2. 销售的后5个商品成本:5个 × 9元/个 = 45元
总的销售成本为:100元 45元 = 145元
月末结余的库存商品数量为:20个 - 15个 = 5个
由于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剩余的5个商品是最近一次购入的,即每个9元。
因此,月末结余的库存商品成本为:5个 × 9元/个 = 45元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企业月末结余的库存商品成本为45元。这一方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库存的实际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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