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减免税部分被纳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营业外收入涵盖了企业确认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收益,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的收益、政府补贴、现金盘盈、捐赠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收益、债务重组带来的利益,以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