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税务政策,针对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自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将享受免征优惠政策。对于大型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单位,在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上述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则实施减半征收措施。

此外,在疫情期间,企业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予以退还。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