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于高管的住房费用,按照会计原则,被归类于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项下。具体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当公司为高管租赁住房时,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随后,在支付实际租金的时候,会计记录需要更新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根据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企业在进行年度税务汇算清缴时,对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有明确规定。具体而言,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若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这部分费用可以合法扣除;如果超过这个比例,超出部分将不允许扣除,并且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