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的进项税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这意味着,当企业购进原材料等物资,且这些物资全部用于该工程项目时,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都需要计入工程物资成本中。

具体来说,在建工程指的是那些正处于建设阶段但尚未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这类项目被视为资产类科目的一部分,因此其相关的费用处理也有特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