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其利息支出若未超过依据金融企业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数额,则该部分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所谓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企业所报出的贷款利率。这一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针对某些特定企业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