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同一个月内完成抵扣。若企业的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超出部分将自动转化为留抵税额。值得注意的是,留抵税额没有使用期限限制,可以在后续期间继续使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申请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必须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完成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作为扣税凭证。如果发生认证不符的情况,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