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规定,当企业预付账款因特定情况不再符合原有性质时,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包括:

1、若供货单位破产或撤销,导致无法收到货物,应将预付账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2、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或说明的复印件。

3、若涉及债务人破产清算,需提供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复印件。

4、对于诉讼案件,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5、若债务人停止营业,应有工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

6、若债务人死亡或失踪,需提供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或失踪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