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可以用于抵扣,但纳税人需注意不同适用税率项目的区分和分别核算,以避免税率错误或重开发票的风险。以下是一些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