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股东们决定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时减少投资额,但不提取任何增值收益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2、若股东们不仅按股权比例同步减资,还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提取相应的增值部分,则会计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