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单位发现金股利,我该怎么做?
在采用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在持有期间宣布发放的现金股利,会计处理方式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而在权益法下,同样的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时,则需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而在权益法下,同样的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时,则需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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