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质保金的支付与退还时,单位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具体操作如下:
1. 当单位支付质保金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 借记“其他应收款—某某单位(质保金)”。 - 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
2. 当质保金被退还时,则需执行以下会计操作: - 借记“银行存款”。 - 贷记“其他应收款—某某单位(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