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变更后,发票认证期限有调整吗?

税务变更后,发票的认证期限保持不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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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变更后,发票的认证期限保持不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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