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能够在电子申报系统上自行代开专用发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打开电子申报系统;然后,点击“发票使用”选项;接着,选择“发票代理”,再点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进入相关界面,按照系统的引导进行操作,填开完成后,可以选择邮寄或前往大厅自助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