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在财务管理中需遵循一定的折旧计提规则。具体而言,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购买当月不计入折旧费用,而从次月开始计算折旧;同样地,如果某项资产在一个月内被处置,那么该资产在该月仍需计提折旧,直至下个月停止计提。此外,一旦固定资产达到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并完成所有可能的折旧后,无论其是否仍可继续使用,都不会再对其提取任何形式的折旧费用。对于提前报废或损坏的固定资产,也不会追溯性地增加额外的折旧支出。这种处理方法有助于确保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