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超额亏损时,我们需遵循以下步骤:

1、当被投资单位出现亏损,首先应记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亏损超过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且存在长期权益项目,则应冲减这些权益项目。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3、若长期权益项目仍不足以覆盖亏损,且双方有其他约定要求承担额外义务,则应将这些义务作为预计负债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4、对于超出上述处理范围的任何额外损失,无需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应在账外做备查登记。

当被投资单位未来盈利并恢复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时,应按顺序执行以下操作:

借:预计负债,

借:长期应收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