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个人独资企业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前期的亏损进行弥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十四条明确指出: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来弥补。如果下一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完全覆盖亏损,则允许将未弥补的部分延续到后续年度继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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