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缴制框架下,会计处理的核心并非注册资本本身,而是依据实际到位的资金来核定实收资本。
当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实际出资时,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 借方记录增加的银行存款; - 贷方则对应增加实收资本。
若累计收到的投资总额超出了预先设定的注册资本额度,超出部分应被分类至资本公积中,具体操作如下:
- 继续借记银行存款以反映新进资金; - 贷记实收资本,但以不超过注册资本的数额为限; - 超出的部分则贷记至资本公积金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