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员工福利,应视为销售行为。自产产品在处理过程中无需转出进项税额,只需计算销售税额。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非应税项目(非增值税范围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产品捐赠和投资等。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计税价格)。 3.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税价格*销售税率)。 4.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5. 贷记“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