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无偿转让股权,需要交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无偿转让股权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当股权被继承或转让给能够提供有效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时。然而,在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亲属之间进行股权转让时,如果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转让收入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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