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提前报废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然而,如果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导致了损失,并且这部分损失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就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1年第25号,对于因提前报废而产生的资产损失,需要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在年度纳税申报过程中,首先需要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然后,按照资产损失的不同类别,逐项填报《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及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