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无形资产开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而言,无形资产的开发过程涉及到资本化领用的自产产品账务处理。
具体操作中,需要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库存商品”。
研发支出指的是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为了准确核算这些支出,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
⑵本科目可以根据研究开发项目的不同,分别进行“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的明细核算。
⑶在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方面。
①当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时,如果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应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若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应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当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无形资产时,应根据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③在每个期末或月末时,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⑷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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