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这类发票无法进行作废处理,只能通过开具负数发票的方式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高度的可复制性和难以回收的特性,一旦开具就无法进行作废操作。

当出现开票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况时,应当选择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而无需退回原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