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时,

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类收入:

1、营业外收入的贷方发生额。

这包括因员工迟到或损坏公物而收到的罚款等。

2、其他业务收入的贷方发生额。

例如,收到的废品销售收入。

3、其他应收款的贷方发生额。

如收回前期借给员工的备用金。

4、其他应付款的贷方发生额。

比如,收到的包装物押金。

5、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