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用不用盖发票章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申请的电子发票不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此前,旧版电子发票必须加盖发票章以证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指出,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这些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传统的发票专用章,确保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专用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以便查阅和验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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