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1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出口时因为还未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企业只需对出口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进行处理。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免抵退出口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免抵退出口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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