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招标过程中收取投标单位的标书费用的会计操作如下:

1. 当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时,

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支付与标书相关的费用,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

贷记:银行存款等。

3. 对于支付给相关人员的奖励,

首先,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记:银行存款等。

然后,再次借记:其他业务成本,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