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中,有一项重要通知指出:“若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而其母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则境内上市的母公司可提前采用新的金融工具和收入准则。”这意味着,如果母公司尚未采纳这些新准则,那么在合并报表时,就需要对子公司的报表进行相应的转换。简而言之,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需要进行准则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