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那么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这部分费用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若超出此比例,超出部分则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
当企业发生广告费支出时,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