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必须打印出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开具和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双方,如果需要纸质形式,可以自行打印。这种打印出的版式文件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普通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使用规定。
此外,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时,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纸质发票的情况,主管国税务机关将及时予以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发票上已经包含了税控签名和电子签章,因此不需要再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这一规定旨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也确保了电子发票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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