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所得税是什么?怎么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需要分月或分季进行预缴。

企业应在每个月份或季度终了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应的税款。
年度终了后的五个月内,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确保应缴和应退的税款得到妥善处理。
在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附上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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