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需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其分录为:
1. 借:所得税费用—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2.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