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汇兑损益怎么算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之前并未形成实际意义上的损益。只有在进行了实际处置或结算之后,才会形成实际的损失或收益,进而进行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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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之前并未形成实际意义上的损益。只有在进行了实际处置或结算之后,才会形成实际的损失或收益,进而进行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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